各部门:
江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启动本年度该类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数额,我院申报指标为2个。本项工作成果计入办学数据采集指标,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做好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项目数量不作要求,鼓励各部门高质量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申报水平和申报质量,请各申报部门、申报老师严格按照如下进度开展组织申报工作:
4月17日-4月24日,各课题组完成申请书初稿,报送科研处进行合规性审查,科研处对各课题组开展申报书修改指导;
4月24日-4月30日,对拟推报课题进行公示;
5月5日17:00前,各课题组完成系统填报,科研处完成后台管理审核;
5月6日,各公示上报的课题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书》《活页》各1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科研处报送省教育厅。
三、系统填报流程
2个拟推报项目负责人自行登录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网址:http://gxszrw.jxedu.gov.cn:8500/)注册申报。申报步骤见本通知附件3。
四、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专项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项目结项的成果均须正式发表、出版、采纳、刊登。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理论杂志《求是》、《人民日报》(理论评论版)、《光明日报》(理论评论版)、《经济日报》(理论评论版)、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各省级党报(理论版)以及 CSSCI(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论文不少于 1 篇;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著作名称应与课题研究主题保持基本一致。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应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2.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 2 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至 3 年。未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将按要求进行清理撤项并通报至学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 3 年内不得申请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附件1:关于202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A、B表)
附件3: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