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作者:胡艺文
来源:科研处

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和《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规定,开展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申报者应为成果第一署名人,署名单位应为本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选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学科类别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理论经济等20个学科申报。单独设置“高职院校类”进行评选。

  三、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成果申报:申报者根据《通知》和《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类别)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非第一作者的执笔人、通讯作者不得申报。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成果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申报者登录江西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系统(https://saas.jxeduyun.com/1588),点击“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职院校类)评选”栏目进行申报。本次申报系统隶属于江西智慧教育平台,无账号的教师应先注册江西智慧教育平台,账号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2)线上申报材料提交5月1917时截止,系统上传PDF格式材料,包括:

  ①《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登录系统上传4页及以后内容,文件大小不超过8M);②成果材料(匿名);③反响材料(匿名)

  (3)书面申报材料提交5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科研处C1013,材料应符合申报要求。

  ①《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系统导出带水印)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5份(无须匿名);②成果原件一份(无须匿名);③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一份(无须匿名),A4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

  四、其他要求

  申报者应仔细阅读评选通知评选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申报,及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附件1: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附件2: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3:申报评审表模版

附件4:江西智慧教育平台账号注册和身份认证流程

附件5: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科研处    

202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