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学院始终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千方百计拓宽就业岗位,搭建优质就业平台,加强就业指导。为确保学院2024届毕业生春季就业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促进学院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思路是访企拓岗广搭就业平台,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就业育人,树立学生正确的就业观念,让“懒就业、慢就业、不就业”向“肯就业、想就业、主动就业”转变,将就业关口前移,抢抓春季就业关键期,采取招生就业处总牵头负责,各院系具体实施。在明确责、权、利三者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优势,确保完成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
(一)切实用好“江西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务实推进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拓宽就业岗位,搭建优质就业平台,全力促进学院2024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落实落细“1+1+N”结对促就业工作,积极主动与学院结对的新建经济开发区对接,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人才供需有效匹配。
(四)扎实做好“困难毕业生和高职扩招毕业生”促就业工作,用心用情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助力高职扩招毕业生及时登记毕业去向,切实做到应登尽登,如实回登。
三、工作举措
(一)就业育人方面
树立“就业育人”的理念,切实把就业教育、就业引导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实现“育才”与“育德”的统筹兼顾。强化顶层设计,把就业育人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推动课堂育人、活动育人、宣传育人、服务育人、榜样育人相结合,建设全员参与、全方位推动、全要素协同的就业育人生态系统。
1.假期及春季学期各班级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等形式两周召开一次线上就业主题班会,了解已就业毕业生毕业去向,加强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各院系、各班级)
2.定期组织就业专题培训、业务学习,加强“江西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宣传及使用。(招生就业处、各院系、各班级)
3.鼓励引导学生注册使用江西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各院系、各班级)
4.充分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功能,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和帮扶,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招生就业处、各院系)
5.组织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职业规划大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招就处、各院系)
(二)就业服务方面
树立“服务育人”理念,编密织牢就业服务网络, 推动学院、学生、企业形成“就业共同体”,实现就业服务的转型升级。强化顶层设计,全面实现就业指导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立足学生成长成才需求,精准赋能学生,实现供需场域的互融与匹配。构建数字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体系,坚持“服务需求,成效导向”的原则,不断为学生提供精准服务、品牌服务、标准服务、智慧服务、满意服务。
1.加强访企拓岗力度,春季书记校长等院领导访企拓岗不少于30家,各院系领导访企拓岗不少于10家。(院领导、招生就业处、各院系)
2.各院系5月15日前至少组织一场不少于10家单位的“小而精、专而优”的校园招聘会。(各院系)
3.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组织专场招聘会,5月12日举办大型春季校园招聘会,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百日冲刺”校园招聘等活动。(招生就业处、各院系)
4.积极与新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对接,摸排规上企业,主动服务,邀请企业入驻“江西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举办园区与学校供需对接会,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助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招生就业处、各院系)
5.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主动靠前,精准帮扶,开展带岗家访活动,切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让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毕业生100%就业。(招生就业处、各院系、各班级)
6.加强对高职扩招毕业生的管理和服务,班主任和监管部门要做好服务指导,各院系寒假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就业工作人员前往社招毕业班级对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服务,让有毕业去向的学生及时登记毕业去向,切实做到应登尽登,如实回登,帮助未就业的毕业生推荐岗位,开展家访服务等,共促高职扩招毕业生顺利就业。(电力工程学院、供用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相关部门、各毕业班级)
7.做好考国网和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招生就业处、各院系、各班级)
8.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掌握就业动态,做好就业推荐服务等工作,及时更新毕业去向。(各院系、各班级)
(三)就业统计方面
转变就业统计工作理念,将“催就业”转向“促就业”,从就业统计转向就业育人、就业服务、就业体制机制健全,转变唯去向落实率的观念,提高就业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就业工作核查机制,采取院系自查、院系互查、校级核查的就业专项核查方式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1.时刻与学籍保持密切联系,增减人数按流程办理,确保毕业生人数精准无误。(招生就业处)
2.规范签约,指导用人单位、毕业生正确使用线上签约流程,准确填写签约信息。(招生就业处、各院系、各班级)
3.毕业去向登记是离校的必要环节,做到应登尽登,如实回登。(招生就业处、各院系、各班级)
4.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3-6月份施行周清制,7-8月份实施日清制。(招生就业处、各院系、各班级)
5.严格执行就业信息院系、学校二级审核,确保就业数据真实有效。(招生就业处、各院系)
6.严禁将顶岗实习作为、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保障毕业生真就业、就好业。(招生就业处、各院系、各班级)
7.定期开展院系自查、院系互查、校级核查的就业核查工作。(招生就业处、各院系)
8.就业统计工作坚持唯真,严格遵守“四不准三不得”规定。(招生就业处、各院系、各班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促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工作列入学院年度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体系,学院党委定期调度安排就业工作、高位推进就业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服务
就业工作在学院就业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就业工作由院领导挂点系部督办,全院中层干部对接毕业班级,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各院系具体实施。制定合理、科学、高效的就业服务方案,明确就业推荐关键点及关键时段,保证就业推荐效果,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推动、全要素协同的就业工作体系。
(三)担当作为讲实效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就业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严禁违反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严禁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严禁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等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保证就业数据真实有效;主动作为,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有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100%就业的工作目标。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