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省级教科研课题结题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作者:晏贡全
来源:教务处

各省级教科研课题主持人

经清理,学院教师历年申报立项的省级人文社科课题、省级教改课题、省级科技课题累计未按计划完成结题的比例较高,影响了学院教科研工作的正常推进。为促进学院教科研的良性循环,对各类教科研课题的结题工作,明确以下要求:

  1. 超过研究计划结题时间3年及以上未按时结题的,要加快工作进度,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结题。确实因研究基础、环境、人员重大变化需要撤项的,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并按所属课题省级管理程序报批撤项。因撤项而导致上级压缩学院相关课题申报指标的,对课题主持人及部门予以考核问责。

  2. 超过研究计划结题时间2年及以下未按时结题的,要继续研究工作,并注意教务处后续通知的相应类型课题期中检查等要求,及时准备和完成期中检查等,争取在2023年完成结题。确实因客观因素需要延期的,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并按所属课题省级管理程序报批延期。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考核课题主持人及所属部门。

  3. 其他课题,教务处将加强开题、期中检查、结题等过程环节管理,主持人要及时按照教务处后续通知,完成相应环节工作,按计划开展研究,按期结题。

  4. 历年未按时结题的各类省级教科研课题,由教务处单独提醒主持人。



                                   教务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