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招教学平稳有序,教务处将组织学院各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上半年社招教学点督查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洪明
副组长:郭 辉
组 员: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指导本次教学点督查工作。
二、督查时间:
2023年2月25日-3月5日
三、督查内容:
(一)教学工作内容
1、教学点是否安排专业匹配、资质合格的教师进行教学。
2、授课教师是否存在师德失范、教学过程中导致人身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负面舆论影响等现象。
3、教学点是否安排教学专责进行教学管理及教学过程资料的收集和寄送。
4、集中教学资料是否齐全(教师授课计划、教案、学生考勤表记录、集中授课教学视频上传情况等)。
5、教学点教学设施是否完善(计算机数量是否配备充足、多媒体设备情况等),是否存在教学安全隐患(建筑、水电、实训设施等)。
6、开展随机听课,并对听课内容提出建议。
(二)学生工作内容
1、各班级学生是否办理请假手续。
2、班主任是否严格学生上课考勤管理,是否做好考勤表记录(每堂课必须有任课老师签字,出勤情况要有详细记载),学期结束进行汇总并将纸质版上交到各系部。
3、班主任是否强化服务意识,班主任需熟知国家相关政策,在班级或班级群里进行宣讲,落实到位,有效的完成各项工作。
4、班主任是否建立班级群,落实班干部,协助学籍管理人员做好社招生档案整理及归档工作。
四、督查要求:
1、各部门安排专责完成本次督导工作。本次教学检查工作需按照检查内容对各教学点进行督查,对督导教学点教学场所、授课情况拍照并进行文字说明,完成一次随机听课工作。各部门需在督查结束后三天内将拍照内容以“2023年上半年XX教学点教学督查”命名,随同《教学点教学督查情况表》、督导检查总结及听课记录上交至教务处陈琼琛。
2、各教学点需提前将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的纸质版师资材料准备充分,包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等。各督查组检查完毕后需将材料带回上交至教务处。
3.组织开展一次师生座谈会,倾听、收集、反馈学生建议。
4.教学资料检查(详见思维导图无需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