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2022版)第四章转专业有关精神,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基础上,由学生自愿申请,经学院考核,学校审查,同意刘文琪等16名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3月15日至3月17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生工作处,书面文件请发送至邮箱:919010963@qq.com(联系电话:0791-83895221,李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