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1.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二年级及以上,表现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在校生。
2.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一次性发放。
3.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4. 评审发放:每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学校按规定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1.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在校生。
2.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
3. 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奖学金基本思想政治条件;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4. 评审发放:每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不得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1.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生)。
2.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各地各校分档设定(一般分为2-3档),按月发放。
3.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4. 评审发放:每年9-10月受理申请,按学年评审、分学期发放,保障学生基本学习生活开支。
四、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资助对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校大学生。
2. 贷款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
3.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 已被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
-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4. 办理流程: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按学年办理,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全额承担,毕业次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
2. 资助内容: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3. 资助标准:电气专业每年12000元,其他专业每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