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根据《2023-2024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说明书》开展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二、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 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 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600 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 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100 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 元奖学金;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32 个,每个单位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 年暑假前,高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 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 个类别。其中社区实践类别为单列名额,由团省委志联部统筹推报评审工作,每个设区市团委可择优推荐2-3 名候选人,在县区参加社区青春行动、志愿服务、返家乡实践等省内大学生志愿者优先考虑。经初步审核地市推报名单后,由推报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后正式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公示期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评定;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 年暑假前,高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四、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 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工作。
(一)组织推荐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结合本校实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参评,本科院校(含省属、非省属院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参评,高职专科院校可推荐1 名候选人参评,团协可推荐3 名候选人(不占学校团委名额)参评,赣籍学子团工委可推荐3 名候选人(不占学校团委名额)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每所学校可推荐1 支科创团体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每所学校可推荐1 个单位参评。经学校公示5 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 月29 日17:00前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申报”),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二)个人自荐
本次推报设置个人自荐渠道,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内高校学子均可通过自荐方式参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的评选。请提前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学校团委知悉,于2 月23 日17:00 前将个人报名表(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 版)及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7,PDF 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个人自荐+2023-2024 年度自强之星申报”)。最终推报名额中,自荐渠道原则上占比不低于1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高校要以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推报工作。
(二)重视宣传,提炼成果。各高校要针对推报候选人采用多种有效途径进行集中正面宣传,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集群效应。
(三)以点带面,统筹推进。推报工作要与年度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团员候选人须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要将团员年度评议结果、“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服务、大学生向社区报到等工作纳入综合评价之中,深化相关工作联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