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年休假及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作者: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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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年休假管理办法,结合学院(中心)工作特点,经研究,学院(中心)统一组织休2024年度年休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年休假及节后上班时间:统一安排年休时段为1月29日(周一,农历腊月十九)-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二)(共15个工作日)。2月22日统一正式上班。年休假不足的,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用2023年及2024年的加班补休单补齐:统一年休时段实际休假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可申报补休单。

2.年休假标准:工作未满一年无年休假,工作1-10年,年休假5天;工作10-20年,年休假10天;工作超过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加强值班管理。为保障学院(中心)正常运转,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将年休假期间值班人员安排(格式见附件) 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于1月24日下班前将安排表电子版报办公室凌晨、纸质版交人力资源部曾舒喆汇总。办公室汇总形成学院(中心)值班安排表,人力资源部依此进行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省公司、省教育厅关于领导带班、中层及相关人员值班的规定。

4.请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学院(中心)值班安排表,做好交通车、膳食供应及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

5.请各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对于假期不用的场所要关闭水电、门窗,贴好封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年休假期间务必做好个人流感防控。